官方最新公布:2018-2019年度石家庄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原创
沃保网
谢丽玉
2018-06-26
100
2018年6月26日沃保网小编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关于核定2018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官网公布的《关于调整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官网公布的《关于确定2018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了解到2018至2019年度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将有所调整。

石家庄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等有关数据的通知》及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而进行的。

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河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266元。

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布的石家庄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880元。

2018-2019年石家庄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26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5000元,按(500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石家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97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石家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3394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石家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97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石家庄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2018-2019年石家庄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石家庄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石家庄市社保中心。

石家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102号

电话:0311-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sjzca.gov.cn/Info_1_20431.html

http://www.sjzsb.gov.cn/col/1508839710558/2018/06/11/1528795464624.html

http://www.sjzyb.gov.cn/col/1506675594691/2018/06/19/1529372695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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