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疫苗接种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介绍:谁能保+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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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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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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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寿疫苗接种意外伤害保险属于短期意外保险,提供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障,还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保险金和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这款产品的具体保障内容吧。

疫苗接种相信大家应该是非常熟悉的了,百度百科上是这么解释的:疫苗接种,是将疫苗制剂接种到人或动物体内的技术,使接受方获得抵抗某一特定或与疫苗相似病原的免疫力,借由免疫系统对外来物的辨认,进行抗体的筛选和制造,以产生对抗该病原或相似病原的抗体,进而使受注射者对该疾病具有较强的抵抗能力。

但是在百度上搜了下关于疫苗接种的新闻不少标题都让我们触目惊心。

因此疫苗接种保险有没有必要?答案是有。

【产品】

天安人寿疫苗接种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范围】

出生满28天-65周岁

天安人寿疫苗接种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可以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

【基本责任包括】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80天内身故,给付基本保额。

如被保险人已领取了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扣减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后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80天内伤残,按评定结果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合同终止。

若180后治疗未结束,则按身体情况评定伤残程度,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达到本合同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时,合同终止。

【可选责任包括】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接种异常反应,180天内治疗所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保险金。

若至保险期满治疗未结束,保险责任继续,最长30天。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本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则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重症监护病房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接种异常反应,180天内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经医生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ICU),司按以下约定给付重症监护病房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病房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病房津贴基本保险金额×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天数

若至保险期满治疗未结束,保险责任继续,最长10天。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本公司的累计给付天数达到 30 日时,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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