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禄倍佑重大疾病保险:分组多倍给付 保障水涨船高

沃保整理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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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福禄倍佑保险保障计划,为您提供多重重疾保障具有“轻症及早干预、分组多倍给付、保障水涨船高、年金自由转换、保费豁免满期返还”等特点,与您携手共同抵御未来疾病风险。

太平福禄倍佑保险保障计划

【投保须知】

主险——《太平福禄倍佑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太平附加福禄倍佑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出生满28日-65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80、105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15年、20年交

等待期:90天

【产品亮点】

1、分组多倍给付:80种重疾分为3组,每组重疾可赔付一次,最高可累计赔付300%有效保额。

2、保障水涨船高:《太平附加福禄倍佑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增额分红保险产品,随着附险红利的分配,使保障逐年递增且无需核保体检。

【投保示例】

福先生为0岁男宝宝投保“太平福禄倍佑重疾保障计划”,选择基本保额30万元,交费期间20年,年交保费4860元,保障至80周岁。保障如下:

1、20种特定疾病保险金:6万元+累积红利保额,为及早治疗提供资金支持 。

*假设40周岁时罹患责任所包含的20种轻症,特定疾病保险金约:15.3万元(高)、10.6万元(中)、6.7万元(低)。

2、8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次+累积红利保额,为您的健康全面护航。

*80种重疾分为3组,每组重疾可赔付1次,合同有效期内最多可赔付3次。

*若60周岁时首次罹患合同约定重疾,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约:132.2万元(高)、74.0万元(中)、36.1万元(低),同时重疾保障继续有效。

*如再次罹患其他组别重疾,保障金额等同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3、身故保险金:18岁前身故返还已交保费,18岁后身故给付(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合同现金价值及已交保费三项金额最大者。

*假设75周岁身故,且至身故时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其身故保险金约:255.0万元(高)、110.8万元(中)、39.2万元(低)。

4、满期保险金:生存至80周岁,给付(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已交保费的较大者,只是给付30万元。

*到80周岁,满期保险金约:433.5万元(高)、153.9万元(中)、42.0万元(低)。

5、豁免权益:若交费期内,首次不幸罹患重大疾病后,免交余期未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6、年金转换权益:保险金或保单满20个保单周年后,可申请转换年金,终身领取。

7、保单贷款权益:贷款最高金额可达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80%,贷款期间仍可享受相关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沃保网提醒】

1、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

2、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且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即不再承担其给付的责任。

3、第二、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金额等同于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4、每次重疾赔付之间的等待期为1年。

5、《太平附加福禄倍佑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增额分红保险产品,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有可能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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