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幸福双康”组合计划给你双倍的幸福呵护!

沃保整理
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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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幸福双康”组合计划,广泛覆盖40种重大疾病、10种特定疾病、高度残疾和身故等生命健康风险,更提供重大疾病的康复保障,人性化的产品设计,为您定制全方位的健康保障,全心全意呵护您的幸福生活。

国寿“幸福双康”组合计划(以下简称“幸福双康”)由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以下简称新康宁)和国寿康复金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康复金)组合而成。

  新康宁 康复金
投保年龄 出生28天-60周岁 出生28天-60周岁
保障期限 终身 至80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10年交、20年交 趸交、10年交、20年交
等待期 180天 180天
疾病种类 40种重疾+10种轻症 40种重疾
保险责任

1、轻症保障:初患轻症,给付20%的基本保额(最高为10万元),保单继续有效;

2、重疾保障:初患重疾,给付100%基本保额(若轻症已给付,则重疾给付金额扣除已给付部分);

3、身体高残保障:等待期内,返还已交保费;等待期后,给付基本保额;

4、身故保障:18周岁前或等待期内,返还已交保费;18周岁后,给付基本保额。

(重疾金、高残金、身故金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1、重疾康复金:等待期后, 确诊患重疾后满30日仍生存,给付20%的基本保额;之后若生存至至确诊日的年对应日,再给付20%的基本保额,累计给付金额以基本保额为限;

2、重疾豁免:等待期后,若交费期内首次发生并确诊重疾,则免交本保单剩余各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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