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严治互联网保险无证乱象 创新也需合法

沃保整理
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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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金融整治风暴的开启,互联网保险“无证驾驶”的乱象也将得到遏制。

日前,国务院组织14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开展为期一年全国范围内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据悉,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原则,保监会由发改部牵头,人身险等监管部门共同参与,或于近期出台有关互联网保险领域专项整治细则,其中互联网保险和类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经营资质和经营方式被列入重点规范目录。

根据曲速资本发布的《2016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企业已经超过100家,包括互联网企业、保险代理人平台、保险直销超市、保险特卖、车险O2O平台等多种方式,此数据仍在继续攀升中,2016年将成为互联网保险爆发之年,保费规模至少比去年翻一番。

而事实上,在如此多的创新企业中,多家机构现为“无证驾驶”,游走在监管边缘。

监管层多次提示资质风险

处于高速增长期的互联网保险业正在吸引大批的创业者和投资者。《报告》显示,据公开融资信息统计,2015年互联网保险公司共发生23起融资事件,其中10起百万级、8起千万级、5起亿级及以上,整体融资并购金额超过50亿美元。

“虽然互联网保险还未发生P2P跑路等恶性事件,但目前进入互联网保险领域的机构众多,其中不少创业企业是在真正做着创新传统保险领域的工作,同时也不排除有一部分进入者是想借此方式进入保险业搭平台捞快钱。”一家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做资质方面的检查,主要瞄准的是不具备资格的互联网平台开发产品,不具备资格的平台变通经营保险业务,实际上承担的是保险风险等行为。”

《报告》中提及,由于创业公司资金与资源有限,难以像互联网巨头高举高打成立保险公司,因此更多是从产品开发和营销渠道两个环节入手探索创新。其中险种创新成为险企拥抱互联网的一种普遍方式,于是“防小三险”“赏月险”“鞭炮险”“摇号险”等奇葩险种纷纷上线,保监会就曾对两款创新险种提示风险。

2015年3月,保监会明确提及“贴条险”是打着保险旗号的“李鬼”,不属于保险概念范畴,仅仅是利用保险外衣进行商业宣传,同时该险种经营主体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不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资质,且与保险风险管理的精神实质不符,是一种不良的服务及营销方式。保监会提醒消费者购买“贴条险”存在较大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极易误导消费者,消费纠纷隐患多,维权难度大。

4月,国内投资社交平台雪球宣布进军保险业并推出首只互联网保险产品“跌停险”也被保监会点名。保监会认为,股票跌停受人为因素影响,并未体现保险对客观事件的风险管理功能,同时只有保险公司才是开发保险产品的合法机构,该平台虽声称与保险公司合作,但其通过网站预约投保行为有违法之嫌。

保监会强调,鼓励“互联网+”与保险结合的创新,但坚决反对打着产品创新的幌子,误导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开发或销售带有赌博或博彩性质的产品。

多创业公司无保险资质

根据保监会2015年印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显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销售、承保、理赔、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和负责,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对于尚未取得保险资质的第三方平台,其多强调自己的服务属性和创新,而未能明确表示是否符合保监会规定。

上述“贴条险”开发机构OK车险在回应保监会相关提示中强调,“贴条险”自上线之日起就定位为一个服务,而不是保险产品,与客户的关系是服务关系而不是保险契约关系。命名中有“险”字是为了方便用户理解这样一种有或然性的服务。查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其运营方上海保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仍未能获得保险相关资质,但其在官网上有“创新保险”“发现互联网车险新体验”等宣传字样。

近期保监会内部一份文件点名夸克联盟有扰乱车险市场、侵犯消费者权益等嫌疑,其负责人也表示其实为服务平台,属于网络互助,与会员的关系也并非保险与被保险之间的关系。

此外,成立于2015年12月的脉保获得百万元天使轮投资,自我定位是一家技术公司,现旗下有两款产品,其中点金保面向中小商户提供快捷的保险销售接入通道,并通过聚合同行业的相关公司需求协助保险公司定制保险产品,另一款管家保则是线上保险自选平台,面向C端用户提供保险购买和保险管理。然而根据其登记的工商信息,未能取得保险资质,同时强调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诸如此类与监管要求边界模糊的第三方平台现已不在少数。

“现在除了3家正式获得互联网保险牌照的公司外,一般有保险资质的互联网保险平台多为保险中介机构,接下来监管层整治第三方平台保险资质,关键是看界限在哪儿,如何在让其合法合规经营的同时又能为创新提供良好环境。对于无保险资质的创业公司或与传统保险公司合作共同推出保险产品,或申请保险资质,但监管层对保险资质能否加快放开也仍未知。”一家涉及互联网业务的保险经纪公司人士说道。

上述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除了保险资质外,现有创业公司的经营方式也值得商榷,有些相互平台每人出几元钱,得癌症就可以获赔几十万元,这个方式长期看究竟能否持续尚未可知。“保监会在产品创新和保险经营上必须把控好,保险必须严格遵循精算原则进行定价,资金由受监管的保险公司来运营,这样才能保证赔付。至于渠道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只要不突破红线就可以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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