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胎政策开放时间最新消息_延长产假与晚育假_母婴康顺险

沃保整理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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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答记者问,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或将导致女性就业难度加大,就业性别歧视可能会加重。为此,他强调称,需积极推动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同时要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全面二胎”政策出台后,如何做好相关配套措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这其中,又以“二胎是否应该享受晚育假”这一话题最为热门。从相关法规对“晚育假”的定义来看,妇女只要年满24周岁生育,就符合晚育的条件,应该享受相应的晚育假,即在98天基础假期之外,增加15天晚育产假。

但现在大部分地区在政策执行中,将生二孩排除在晚育范围之外,这显然是制度惯性使然,没有与“全面二胎”的最新政策相匹配。当初设立晚育产假,实际上是为了奖励配合计划生育的夫妇,鼓励只生一个孩子;如今“全面二胎”后,政策导向发生了变化,晚育产假也不应该仍是一胎生育的独享福利。惟其如此,才可称得上与时俱进。

增加产假,是对女性权益最直观的一种呵护,因此专家、媒体、舆论对此的呼吁最强。但我们也要看到,配套“全面二胎”,需要的不只是延长产假。

首先,延长产假本身需要综合考量,绝不是产假越长越好。这有点像提高最低工资时面对的情形,我们不能只考虑劳动者一方的权利,而忽视用人单位的利益。否则,反而会导致用人单位不愿雇用女性,削弱女性在职场的竞争力。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找到一个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其次,要看到保障女性生育权不仅是家庭、企业的责任,更是国家的责任,因此政府要拿出真金白银,以国家福利的形式为“全面二胎”兜底。这就包括给雇佣女员工的企业适当补偿,比如提供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让企业在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与女员工休产假带来的损失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最后,要看到延长产假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便于女性哺乳,这就需要在公共场所增设哺婴室,及通过政策鼓励引导企业设立哺婴室,让女性走出家门后,也有一定的私密空间进行哺乳,为职场女性减少后顾之忧。

“全面二胎”的实施,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调整不合时宜的政策,这就包括让生二胎也有享受晚育产假的资格。但我们还要看到,“全面二胎”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不能把这一切诉求简化为延长产假,更要呼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跟进。

二胎保险能报销什么?

据相关研究表明,头胎剖宫产率高,导致产妇二胎时的各种并发症越来越多,有些并发症甚至会威胁产妇和胎儿的性命。此外,我国先天性残疾儿童总数高达80万至120万,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官方消息曾称,每隔30秒,中国就有一个存在某种出生缺陷的婴儿降生。因此,如何保障准妈妈在孕期可能面临的健康风险以及新生儿的健康,是每位“二胎”父母需要考虑的问题。富德生命人寿的母婴康顺疾病保险这一极具针对性的孕妇保险产品,可谓是为“二胎”准妈妈们带来了福音。

生命母婴康顺疾病保险保什么?

>>>>孕妇妊娠疾病保险金:

若合同生效起三十日内,被确诊首次患任何一项符合合同定义的孕妇妊娠疾病,我们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孕妇妊娠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婴儿先天性畸形保险金:

若连带被保险人自被分娩之日起三十日后仍生存,且被确诊首次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所定义的婴儿先天性畸形疾病,我们将按合同的婴儿先天性畸形保险金额给付婴儿先天性畸形保险金,合同终止。

>>>>孕妇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合同的孕妇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孕妇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婴儿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连带被保险人于出生后,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合同的婴儿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婴儿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高龄孕妇高发疾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日起三十日内,被确诊首次患任何一项符合合同定义的高龄孕妇高发疾病,我们将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高龄孕妇高发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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