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针对天津爆炸事故发五项通知 要求险企排查保险承保情况

沃保整理
20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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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近20点,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保险业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排查保险承保情况,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导读:昨晚近20点,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保险业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排查保险承保情况,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首先是做好应急指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天津保监局要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按照天津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指导当地保险业迅速展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保监会称,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保监会的指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细化职责分工,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指定分管班子成员和理赔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并于8月17日17:00前将有关人员名单报至保监会联系人电子邮箱。

各保险公司要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为保险业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根据天津保监局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抗灾救灾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其次,要求保险公司认真排查承保情况,体现人文关怀。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应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认真排查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的承保情况。财产保险方面,要重点排查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确保全面、准确,没有遗漏。人身保险方面,在排查时要认真做好相关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在服务中体现保险业的人文关怀。

与此同时,要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坚持特事特办。

保监会期望各保险公司应根据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设立专门的理赔绿色通道,对相关分支机构进行特殊授权,简化理赔流程和办理手续,缩短理赔处理时间。要迅速调集并下拨充足资金,做好预付赔款工作。

各保险公司应重合同、守信用,在合同责任范围内应赔尽赔、通融赔付;对于理赔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原则掌握。要加强对理赔中可能出现的极端事件及风险的研究,抓紧制定处置预案,明确应对措施。

保监会提醒,要加强新闻宣传管理,严禁借机炒作。

最后,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报告工作进展,确保沟通顺畅。各保险公司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将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上报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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