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创新三大业务将爆发

沃保整理
20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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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券商新一轮创新的开局之年,新国九条和创新意见的相继推出为券商创新发展做了纲领性规划,5月16日召开的券商创新大会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道路,综合来看,有三大业务阵地可能成为券商创新的爆发点。

文/邓海平

2014年是券商新一轮创新的开局之年,新国九条和创新意见的相继推出为券商创新发展做了纲领性规划,5月16日召开的券商创新大会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道路,综合来看,有三大业务阵地可能成为券商创新的爆发点。

私募市场:操作灵活空间大

私募市场是近期资本市场最活跃的名词之一,新国九条已将培育私募市场作为重点内容加以政策上的支持,私募市场的发展正面临重大的政策机遇,它极有可能会成为券商创新发展的一个业务爆发点。

长期以来,国家都以发展公募市场为主,而私募市场因为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方面的限制,发展比较缓慢。不同于公募市场,私募市场是以非标产品投资为主,产品结构、交易策略都比较灵活,更能满足市场各种各样的需求。券商作为一个特殊主体,在国家现有政策的支持下,完全可以在私募市场上大展拳脚。

券商具体如何参与到私募市场中,又该如何创新性地发展私募市场这部分业务?以中小企业私募债为例,因风险过高,发行比较困难,如果证券公司能够将多个私募债买进,然后通过组合、分拆等方式再卖给投资者,那么私募债市场就会活跃起来。而且私募产品也需要证券公司通过做市交易来提高其流动性。不过,受限于法律和监管方面的原因,证券公司目前还无法自主创造这种产品,也不具备做市功能。希望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修改,赋予证券公司自主创造产品的权力,同时,也制定出做市细则。

针对上述问题,证券公司自主创设私募证券等产品,制定私募市场的“ISAD协议”文本,允许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主签署。

而事实上,证监会对上述建议已有所表态,其在《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表示支持券商自主创设私募产品,并按照监管分类的原则,逐步实现对券商自主创设的私募产品实行事后备案。

据悉,目前券商已开始抢滩私募市场。除了政策支持之外,很大程度是源于私募备案登记新政实施后,私募机构可以不用再借助信托通道,可直接发行产品。3月17日,50家私募机构获得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它们是首批可以独立发行私募产品的机构。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拥有该资格的私募机构会越来越多,券商的私募客户市场也会越来越庞大。

财富管理:帮券商转型

财富管理对于券商而言,可能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概念,但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信托公司都在大力发展财富管理业务。而相较于别的金融机构,券商拥有客户众多且较为稳定的优势,如果加上一些创新服务来打造财富管理业务,则很可能成为券商未来重要的盈利增长点。

券商财富管理就是针对客户的需求制定金融战略,帮助客户找到适合他们投资的金融产品,包括投资股票、固定收益产品、外汇、场外衍生工具等。

现如今,证券机构行业已逐渐意识到了财富管理的重要性。深交所副总经理林凡表示,深交所正在力推财富管理的创新。具体措施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丰富投资产品。重点加快基础性产品的市场布局,并从优化权益类产品结构和质量、开发固定收益产品、个股期权等衍生品入手。二是优化交易制度。这主要是从研究T+0回转交易、推动做市商报价制度等方面出发。三是推进与境外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产品互认互挂,为财富管理机构实现跨境交易、风险管理夯实业务基础。

证券行业主要是通过3个步骤为客户实现财富管理的价值,即建议、管理和对接。

比如在建议这个步骤,他们针对客户不同的投资目的,制定了三大类投资组合:有流动性需求的客户,就建议他们投资高信贷质量现金和久期较短的债券;如果有长期投资需求的,就建议投资股票和另类投资构成的多元化投资组合;如果是想参与不在原定投资计划中的热门交易,就建议做结构性票据、外汇、大宗商品等投资。

可以想象,发展财富管理业务无疑是能为券商增加一块较为稳定的收入。当然,财富管理业务不仅可以增加券商的盈利增长点,而且还能帮助券商创新和转型。专业的财富管理有利于证券公司从经纪业务向资产管理和自营业务转型。比如证券公司通过和独立的大型资产管理公司在新业务上的合作,可以大规模拓展通道业务、产品线和潜在客户群。

互联网证券:大趋势不可阻挡

互联网证券几乎是一个可以预见的趋势,互联网已逐渐浸透到各个领域,不仅包括传统行业的电子商务,类银行业的P2P、余额宝,而且证券行业也正被入侵。显然,若券商能抓住机会,开发与互联网证券有关的创新业务,势必能在同质化严重的券商行业中多占有一席之地。

目前互联网企业正不断加大对金融行业的渗透和影响,可能对证券行业的业务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证券行业要对账户、产品、支付结算等体系进行再造,以满足客户的需要。

事实上,目前国家也在鼓励证券行业在互联网业务方面的创新。新国九条明确提出支持券商发展互联网证券期贷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参与资本市场。此外,证监会在《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中也表示鼓励券商为发展互联网证券创新业务完善基础功能,推进统一证券账户平台建设,建立与互联网证券等业务相适应的证券体系,研究建设支付平台。

券商目前可以在5个方面推进:一是实现网上开户服务;二是开展网上信用融资服务,如融资融券、约定回购式证券交易等类贷款服务;三是推进网上投资理财服务,创设适合互联网平台销售的理财产品;四是推进投资顾问服务,培养一批在网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明星投资顾问,增强网络理财人群的认知程度;五是推进网上综合金融服务,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包括生活消费、支付、理财、投融资、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

其实目前证券行业已经在试水互联网证券业务,由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等几家大型券商牵头,集结了30余家证券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了一家联网互通支付平台公司。据了解,这个联网互通平台与银联的功能类似,客户保证金账户不再是封闭式运行,这里的资金除了可以买股票,还可以购买实物。不过,该创新之举还没有正式实施,目前尚处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无疑,互联网为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留下了很多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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