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如何事先做好防范或事后处理

沃保整理
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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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时,消费者总是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原因在于消费者和保险代理人签单保险合同时,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弄懂条款内容。

导读:购买保险时,消费者总是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保险纠纷问题,原因在于消费者和保险代理人签单保险合同时,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弄懂条款内容。

日常生活中,总有些保险,投保后理赔时却会遭到一些麻烦。碰到这样的烦心事,投保人如何事先做好防范或事后处理呢?

案例一:遭遇火灾得不到赔付

年初,张先生在当地某保险公司购买了5份安居综合保险。合同约定:每份安居综合保险的最高赔偿限额是1.5万元,其中家庭财产保险金额是1万元,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限额是5000元,保险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起至2015年1月10日止。

不久,张先生家中一小家电发生故障,意外引发火灾,家中不少物品受到了严重损伤。心烦意乱的张先生先是做了现场清理,然后便请人把那些烧伤受损的物件全部拉走了。当时的火灾现场,张先生也未进行拍照。

第二天,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他了解相关情况后,给予他的答复是,房屋修缮费保险公司会酌情赔付,但烧损的家用电器因无法核实情况,无法证实其数量及价值,不会予以赔偿。张先生大感意外,想不到结果会是这样。

保险之家_沃保网保险专家解释:投保人家中若发生了类似意外,首先要做的是保护好损失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勘查定损。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及时到达,自己应把现场状况多方位进行拍照留存,以备保险公司在定损时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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