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养老保险重在消除身份差异

沃保整理
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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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人社部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6日,《办法》提出,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适用范围为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以缴费是否满15年为转换界线。养老保险造就的不公,长期以来,备受社会争议。比如说,公职人员不缴养老保险,并且完全靠企业养老保险缴纳的养老基金垫付,即所谓的养老保险“双轨制&

  【编者按】近日,人社部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6日,《办法》提出,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适用范围为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以缴费是否满15年为转换界线。

  养老保险造就的不公,长期以来,备受社会争议。比如说,公职人员不缴养老保险,并且完全靠企业养老保险缴纳的养老基金垫付,即所谓的养老保险“双轨制”一直以来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再者,新农保每月只领60元(基数)的制度,也让农村养老保险看起来“楚楚可怜”……可以看到,养老保险制度按身份类别划分的方法,造成了很大的不公。而人社部的拟将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的做法,最大的价值意义就在于消除社会成员之间的身份差异。

  实际上,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非“双轨制”,而是“多轨制”。以笔者的家庭为例,我的父母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在60岁之后,会享受到每月60元钱的养老补贴,我的妻子是教师,享受公职人员养老政策;我现在在一家国企工作,享受企业养老保险;而我刚刚出生的女儿,正规算来是“城镇居民”,若参保,只能是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我这样一个简单的家庭之中,就出现了四种不同的身份和养老制度同在一个屋檐之下,身份却有千差万别,这着实让人感觉到奇怪。

  身份的差异,是造就各种不公的源泉之一。消除身份上的差异,至少是削减不同身份之间的差异度,是当下社保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我们有理由相信,将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能够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一些不公。

  但是,这仅仅是问题的一小部分。更要看到,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衔接转换,只是“局限的公平正义”。对于消除养老保险方面的身份差异,还有几个问题不可回避。一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也要与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衔接。据了解,现在的养老金已经亏空接近2亿元,如果公职人员再不缴纳养老金,过不了几年,整个社会将会出现“无法养老”的情况。到那个时候,如果按照所谓的专家所讲的“财政兜底”,既会影响通货膨胀,也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信任危机。

  二是,因为“同工同酬”无法实现,受职务高低、职称高低、行业之间的收入影响,整个社会的养老金,也呈现出“高低不平”的状态。这也是养老制度方面的严重不公。凡此种种不公,都应该迟早消除。

  相关链接:

  城乡养老保险衔接转换利难衡

  养老保险衔接要以提升保障水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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