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戒烟纳入医保,会不会挤占医疗资源?这很难说。因为这个问题本身并不是卫生部一家能确定的。医疗保险的事情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负责,而相关资金则是财政部门在监管。卫生部出了更多的题目放里边,人保和财政部门却不一定再为此增加专项资金,最终只能是“新政策”在蚕食业已形成的“老蛋糕”。而即便是增加了财政投入,花费的仍是纳税人的钱,我们仍要仔细考量,将钱花在这上面合适不合适。
通过一定措施,鼓励烟民戒烟,顺便减少不吸烟者被动吸烟的危害,这确实是好事。但挤占公共资源帮助吸烟者戒烟,也确实是在让不吸烟者为吸烟者埋单。吸烟确实对人体是一种危害,但这种危害与其他病害相比是有本质不同的。其他的病害往往是患者被动承受的,强烈要求治愈的,而吸烟的病害却是“患者”自找的。主动患病,再享受医疗保险去治疗,国家再有钱,也不能那样花法。而且,吸烟这种事情最容易反弹,今天戒了,明天可能会再抽,然后再戒再抽,反反复复,国家哪有那么多钱陪这些“瘾君子”玩游戏?
目前,我们需要纳入城乡医疗保险体系的事情还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也很多,许多真正的病人需要享受到更加公平良好的医疗保险待遇。像慢性病治疗,许多病症久治不愈,需要天天吃药,却无法纳入医疗保险。而且,目前我们的农村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没有慢性病门诊报销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既不能像农村新农合那样享受当场兑现的报销比例,也没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那样的门诊医疗账户,属于一个夹心层。老年白内障、少年近视眼、风湿病、骨质增生病、前列腺病,都比戒烟之类更需要提前解决。
不容否认,许多事情本身是有可比性的。一大堆基本的常规性的医疗保障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却去标新立异搞什么“把戒烟咨询和药物纳入基本医保”,简直没个轻重缓急。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现了我们制度设置的随意性和倾向性。依靠管理部门或者领导个人偏好制订政策措施,往往是偏颇的、顾此失彼的,难以真正做到公正与公平。
而且,我们也要时刻警惕,一些社会力量从本身利益考虑,往往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渗透,谋求将自己的业务领域纳入政策体系。哪些东西列入政府采购,哪些东西列入相关目录,哪些东西可以报销,哪些机构列入定点机构……我们大家很麻木,有的人、有的利益群体却很精明。经验告诉我们,当我们“被改善”、“被保障”、“被报销”、“被福利”、“被项目”的时候,并不是领导在关心我们,而是有商家在从中运作,我们大家只不是一个可怜的“下线”。
我们不想针对任何具体的人和事,只是宽泛地提醒一句:城市建设不能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政策措施的制订也不能被生产商牵着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