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4的普通医疗
部
5接受相关治疗的,本公司对下列四类费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1.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发生疾病,经过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
接受住院6治疗的,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免赔
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药品费、材料费、医生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化验费、手术费
、重症监护室床位费、加床费、救护车使用费。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本合同满期日时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
且未续保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
本合同满期日后的第30日(含)。
2.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发生疾病,经过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
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特殊门诊医疗费
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特殊门诊治疗包括:
(1)门诊肾透析;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
23、肿瘤靶向疗法;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3.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发生疾病,经过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
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超过
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发生疾病,经过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
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7日(含第7日)和出院后30日(含第30日)内,因与该次住院
相同原因接受门急诊治疗的,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前后门急诊
医疗费用(但不包括上述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与门诊手术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
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一般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一般医
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如果一般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达到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
年度给付限额时,本合同的一般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病并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
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基本保险金
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无论首次投保、非连续投保或
续保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一次为限。
增值服务
享受增值医疗服务:电话医生、用药咨询、体检预约、专家门诊预约、就医陪诊服务。
重大疾病医疗
1.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病并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
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必须接受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
要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住院
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药品费、材料费、医生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
检查化验费、手术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加床费、救护车使用费。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本合同满期日时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
且未续保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
长不超过本合同满期日后的第30日(含)。
2.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病并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
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必须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
合理且必要的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
金。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特殊门诊治疗包括:
(1)门诊肾透析;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
法、肿瘤靶向疗法;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3.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病并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
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
且必要的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4.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病并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
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7日(含第7日)和出院后30日
(含第30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接受门急诊治疗的,本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
的合理且必要的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上述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
用与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
金。
5.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病并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
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在本公司指定的特定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本公
司对于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26,按约定的给付比
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分项年度给付限额为限,如果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达
到约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分项年度给付限额时,本项责任终止。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重
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当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达到约定的重大
疾病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时,本合同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