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全残
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
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定义的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
益人给付非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非意外身故或者非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您累计已交纳本合同保险费数额(不
计息)×非意外身故或者非意外高残保险金的约定给付比例,其中非意外身故或
者非意外高残保险金的约定给付比例如下:
被保险人身故或者
高残时的到达年龄
大于等于18周岁且小于41周岁,160%
大于等于41周岁且小于61周岁,140%
大于等于61周岁,120%
意外身故/全残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
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
付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般意外身故或者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75周岁,一般意外身故或者一般意外高
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75周岁(含75周岁),一般意外身故或
者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0.5倍。
我们仅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
本合同终止。
驾乘非营业客车意外身故/全残
被保险人驾驶或者乘坐私家车、公务车的,在私家车、公务车内遭受意
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驾乘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被保险人驾驶或者乘坐私家车、公务车的,在私家车、公务车内遭受意外伤害事
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
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驾乘车意外身故或者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
(1)上述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
之日起180日内,驾乘车意外身故或者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上述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
之日起180日后,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75周岁,驾乘车意外
身故或者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
倍;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75周岁(含75周岁),驾乘车意外
身故或者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我们仅给付驾乘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
后,本合同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全残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民航班机有效机票,自通过机场安检口起至踏出搭乘的民
航班机机舱门时止,被保险人在前述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
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
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民航班机有效机票,自通过机场安检口起至踏出搭乘的民
航班机机舱门时止,被保险人在前述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
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
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或者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75周岁,航空意外身故或者航空意外高
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75周岁(含75周岁),航空意外身故或
者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我们仅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
本合同终止。
乘坐火车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的,在火车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
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
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的,在火车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
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
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火车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火车意外身故或者火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75周岁,火车意外身故或者火车意外高
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75周岁(含75周岁),火车意外身故或
者火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我们仅给付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火车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
本合同终止。
乘坐轨道/轮船/营运汽车意外身故/全残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
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
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
定义的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交通工具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交通工具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交通工
具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75周岁(含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
故或者交通工具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5倍。
我们仅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交通工具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
给付后,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