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
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经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定需要住院治疗且住院治疗连续超过36小时的,保险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医院病房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施、治疗和服务费用。若已就该项住院医疗费用从工作单位、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等获得任何补偿,则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剩余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以人民币96,000元为限。若未就该项住院医疗费用从工作单位、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等获得任何补偿,则保险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以人民币80,000元为限。
援助热线电话
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需要救助时,救援机构提供24小时援助热线电话服务。
安排就医和紧急医疗转运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用救护车将被保险人
转移到事发当地最近且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就医。
若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或授权医生认为当地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及时充分的
治疗时,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最近且最适当的医院,并承担转运费用。
转运回常住地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并可以转
运时,救援机构将安排适当的经济交通工具将被保险人转运回其常住地。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必要,
可以在转运被保险人回常住地过程中提供医疗护送。
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抵达常住地时需住院治疗,被保险人将被送到常住地城市中被保
险人指定的任意一家医院,若被保险人未指定或者不能指定有关医院,被保险人将被送至救援机构指定的
医院,该次转运责任终止。
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乘坐适当的经济交通工具返回常住地,被保险人
应尽可能使用其开始旅行时购买的原始回程票。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程票因救援过程而过期失效,
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回程交通费用,但救援机构将回收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票。
遗体处理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按照被保
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提供以下三种服务之一:(1)遗体转送回其常住地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将被保险人的遗体从身故地转运至常住地,并承担相关的灵柩费和运送费用,但不包括其他费用,例如:告别礼厅、宗教仪式或非必要手续的开支。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灵柩
费以人民币3,000元为限。若被保险人为非中国国籍的,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将被保险人的遗体转送回
其中国境内的常住地。
(2)当地火葬和骨灰转送回其常住地
若被保险人遗愿或者其亲属选择在当地火葬,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支付火化费用、骨灰盒费用以及将
骨灰转送回其常住地的费用,但不包括其他费用,例如:告别礼厅、宗教仪式或非必要手续的开支。我们
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火化费用以事发地的普通标准为限,骨灰盒费用以人民币2,000元为限。
(3)就地安葬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可以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以
事发地的普通标准为准,但不包括其他费用,例如:告别礼厅、宗教仪式,或非必要手续的开支。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安排就医和紧急医疗转运、转运回常住地及遗体处理的费用之和,
以人民币150,000元为限。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补偿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导致身故,且未有亲属与被保险人同行但
有关后事需由亲属直接处理的,则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身故地处理后事,并承
担该名亲属一套往返被保险人身故地与该亲属所在地的适当的经济交通工具费用以及该名亲属于身故地
连续3晚合理的住宿费用,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费用以人民币5,000元为限。
未成年子女住院陪同
若未满12周岁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在被保险人
住院期间,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
入住附近酒店,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每晚住宿费用以人民币500元为限,累计入住天数以5日为限。
未成年子女送返回国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导致其随行未满18周岁的子女无人照料
时,我们可通过救援机构安排适当的经济交通工具将被保险人子女运送回常住地,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
程票。若其原始回程票因救援过程而过期失效时,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该未满18周岁子女的回程交
通费用,但救援机构将回收其原始回程票。若未满18周岁的子女无原始回程票,则自所在地返回其常住地的交通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若救援机构认为有必要,将为该未满18周岁子女安排一位随行人员陪同回常住地并承担交通费用。
亲友慰问探访
若被保险人单独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经救援机构授权医生和
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共同认定被保险人预计住院时间超过7日,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经救援机构许可,
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的住院地点探视,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该名亲属一套往返被保险人住院所在地与该亲属所在地的适当的经济交通工具费用以及该名亲属于住院所在地连续3晚合理的住宿费用,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费用以人民币5,000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