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保险公司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乘坐轨道/航空/轮船/营运汽车意外伤害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旅行时,持有效客票以乘客人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在交通工具内发生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保险公司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本保障可以与普通意外伤害累计赔付)
住院津贴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因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到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住院天数累计达到30天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30日为限)
医药补偿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或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回国后需在境内继续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返回境内后三十日内(但最长不超过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在境内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本保障包含门诊和住院,境内继续境外旅行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
医疗运送及送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时,经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将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医疗运送和送返,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遗体运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六十天内身故,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依被保险人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承担遗体或骨灰送返救援服务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本保险合同终止。(丧葬费用赔偿限额为2万元)
亲友慰问探访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而导致住院治疗,且住院时间超过连续7天的,保险公司对其一位成年亲友前往探望并照料所发生的探望人从其日常居住地直接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的往返经济舱机票、船票或火车票、住院所在地的合理住宿费用(限三星级酒店标准间)及公共交通费用或处理被保险人遗体运送事宜期间的限于住院所在地的合理住宿费用(限三星级酒店标准间)及公共交通费用中的一项或两项进行赔偿,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
雇主慰问探访费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前往境外或境外工作时因遭受严重伤病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补偿被保险人的雇主或其委派人员因前往被保险人所住医院所在地慰问探访而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支出,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
旅程延误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旅行时,由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航空公司超售、恐怖分子行为、其他旅客行为、罢工、暴动、劫持或怠工及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迟,且延误连续达到保险单所载的时间,保险公司每5小时赔偿300元,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每5小时赔偿300元)
行李延误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旅行时,随行托运被保险人本人的行李晚于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的时间,且延误时间达到保单约定的赔偿标准,保险公司每6小时赔偿500元,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每6小时赔偿500元)
旅行变更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前或旅行期间,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死亡、因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而需要住院治疗或被保险人遭受劫持或被保险人身故,因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须医疗运送、遣返或住院治疗或旅行出发地、途径地或目的地突发暴动、飞机、火车或轮船承运人雇员罢工;或突发恶劣天气、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传染病,在旅行出发前7个自然日内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须取消行程,保险公司赔偿该被保险人已支付的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在旅行出发后,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须提早结束行程,且直接返回出发地,保险公司赔偿该被保险人已支付的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
高尔夫球具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因其个人所拥有的高尔夫设备在合法经营的高尔夫球场被盗窃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高尔夫一杆进洞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在任何有正规经营执照的高尔夫球场内进行比赛或友谊赛时。成功获得“一杆进洞”佳绩(此须有除当事球员及其随从之外一个目击证人(包括球童)),保险公司将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支付被保险人当日在该高尔夫球会酒吧内庆祝的消费,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个人及宠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被保险人在境内日常居住地住所内饲养的犬类宠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保险公司以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因承担个人责任赔偿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者发生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合理的费用,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旅行期间家财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境内的日常住所因火灾或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洪水或经常居住地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或盗窃或抢劫且在三个月以上未破案的原因而造成的室内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支付重新购置价或修补费用,支付的费用将不超过损失发生当时的全部修补费用、重新购置价以及保险单所载的本保障责任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三者中的较少者,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个人随身财物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旅行时,因任何第三方盗窃、抢劫、企图盗窃行为,公共交通承运人的责任而遗失或意外损坏被保险人合法拥有的个人行李、行李中的个人物品及随身携带的物品,并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起的二十四小时内向保险事故发生地海关、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领取其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以及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赔偿后支付的费用将不超过损失发生当时的全部修补费用、重新购置价以及保险单所载的本保障责任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三者中的较少者,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每件物品赔偿限额为1000元)
旅行证件损失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旅行时,因旅行证件被偷盗、抢劫所造成的重新办理该旅行证件所需费用,及因证件遗失,致使被保险人逾期停留在所发生的住宿费用(三星级限酒店标准间)和因办理此次临时旅行证件所产生的公共交通费用,保险公司对其合理且必须的实际支出费用负责赔偿,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商旅随身设备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商务旅行时,因被盗窃、抢劫与抢夺,或所住宿的酒店或所搭乘的飞机、火车、轮船承运人处理失当所致的毁损、损坏或遗失致其所有并随身携带、穿着或置于行李箱、手提箱或类似容器内携带的商旅随身设备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银行卡盗刷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由于银行卡被盗或被抢而造成非授权人非法使用被保险人被盗或被抢的银行卡或该银行卡内的资料,在发行机构支付的或从自动柜员机(ATM)提取的现金或存款,或购买或租用的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购物,保险公司将赔偿被保险人在该卡发行机构开立的账户项下直接因该非法使用所发生的账款(该账款须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于挂失该被盗或被抢银行卡之前的48小时内发生,且该被保险人须在发现银行卡被盗或被抢后立即挂失该银行卡),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不适合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