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自杀、自伤、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等;自费药品费用等;牙齿修复、整形等;分娩、流产等;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信诚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