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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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累计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其中,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已交保险费= 本合同当时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度应交保险费×已交费年期数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生存年金 |
自本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如果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将在该保单周年日(含满期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生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