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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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保险金 |
20%基本保险金额,可赔6次。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50%基本保险金额,可赔6次。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重大疾病基础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自第2个保单年度起至60周岁前,给付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额=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诊时合同所处的保单年度对应的系数。 |
少儿重大疾病陪护金 |
18周岁前,按月给付,每月按照确诊时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连续给付6个月,累计以6个月为限。 |
少儿特定疾病给付保险金 |
限18周岁前,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 |
少儿特定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
限18周岁前,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 |
成人特定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
18周岁之后且80周岁前,基本保险金额。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已交保费;18周岁后,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豁免 |
18周岁前,首次确诊少儿特定疾病可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