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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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轻症:51种 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数以五次为限。 中症:30种 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数以两次为限。 重疾:137种 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疾病关爱保险金: 1.轻症疾病关爱保险金 第十五个保单周年日之前,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关爱保险金。 2.中症疾病关爱保险金 第十五个保单周年日之前,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中症疾病关爱保险金。 3.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第十五个保单周年日之前,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少儿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20种 初次确诊发生主险合同定义的少儿特定疾病,且保险公司已针对该少儿特定疾病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或“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少儿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 少儿罕见疾病关爱保险金:20种 初次确诊发生主险合同定义的少儿罕见疾病,且保险公司已针对该少儿罕见疾病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或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少儿罕见疾病关爱保险金。 重疾或中症保险费补偿保险金: 对于交费期间为10年、15年、20年或30年的,若被保险人分别于第十个、第十五个、第二十个或第三十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初次确诊发生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中症疾病,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的100%给付重大疾病或中症疾病保险费补偿保险金。 白血病骨髓移植保险金: 十八周岁之前因治疗白血病接受了骨髓移植治疗的,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白血病骨髓移植保险金。 严重肥胖手术关爱保险金: 十八周岁之前,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严重肥胖手术关爱保险金。 基因检测医疗费用保险金: 累计给付的基因检测医疗费用保险金限额为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 基因检测医疗费用保险金=(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基因检测医疗费用-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给付比例 豁免保险费: 初次确诊发生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中症或重疾,自确诊日起,保险公司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主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可选责任: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重症监护病房补贴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