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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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一、养老保险金 主险合同的养老保险金提供以下两种计划,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计划一: 自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 (一)若您选择年领方式,每年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二)若您选择月领方式,每月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8.5%。 计划二: 自约定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至第11个保单周年日(不含)时止: (一)若您选择年领方式,每年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50%; (二)若您选择月领方式,每月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4.25%。 自被保险人到达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后的第11至第21个保单周年日(不含)时止: (一)若您选择年领方式,每年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二)若您选择月领方式,每月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8.5%。 自被保险人到达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后的第21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 (一)若您选择年领方式,每年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150%; (二)若您选择月领方式,每月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的12.75%。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已交纳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及之后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减去身故当时已产生的养老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