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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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按以下方式给付该保单年度生存保险金,直至主险合同期满日的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 生存保险金 = 主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 × 3%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