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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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责任 |
轻症疾病保险金:51种,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给付次数以五次为限。 中症疾病保险金:30种,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 重大疾病保险金:137种,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费补偿保险金:按主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费补偿保险金。
豁免保险费 |
可选保障 |
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少儿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少儿罕见疾病关爱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