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责任和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投保人可以任意进行选择;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根据投保人选择,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育门诊急诊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人工流产、妊娠或分娩,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医院治疗发生的合理的生育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该被保险人的免赔金额后,按约定的比例给付生育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人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生育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人工流产、正常妊娠或正常分娩在医院治疗发生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根据投保人选择对被保险人住院发生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约定的比例给付生育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以上的生育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或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依据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而有所补偿,或从其他福利计划或医疗保险计划(包括社会医疗保险中从个人帐户中扣减部分)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保险人仅负责补偿剩余部分,并以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