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人寿传家保(臻享)终身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出生满28日至74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保障。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 18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18 周岁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

(2)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 18 周岁保单周年日后,且至交费期满日之前(不含交费期满日),保险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 18 周岁保单周年日后,4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160%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后,6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140%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后,120%

(2)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 18 周岁保单周年日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后(含交费期满日),保险公司按以下三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比例(见下表):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 18 周岁保单周年日后,4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160%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后,6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140%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后,120%

(2)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本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的给付系数为 100%;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当年度的给付系数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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