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人寿交汇保年金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5周岁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等待期:无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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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该保险首次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给付比例给付生存年金。
给付比例:3年60%;5年100%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1、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为10年,则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该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与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未领取的生存年金和满期生存保险金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为15年,则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该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与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未领取的生存年金和满期生存保险金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