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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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身故,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退还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180 日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