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20种、分六组、六次分别给付 (爱守护臻享版重疾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爱守护臻享版重疾现金价值与100%基本保险金额三者之较大者)/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险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中症20种、每次给付60%基本保险金额、二次为限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轻症40种、每次给付30%基本保险金额、四次为限 |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
若从未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且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在认可医院住院治疗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同一个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天数以90日为限。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身故,按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身故,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a.被保险人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按已交保费的200%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b.被保险人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按以下三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实际交纳的保险费;②合同的现金价值;③合同基本保额的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