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1、锁定未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现金价值不断增长,通过时间快速累积。被保险人18周岁后且交费期满x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保单年度的给付系后,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障至少为基本保险金额数。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的给付系数为100%;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当年度的给付系数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x(1+3.0%),稳定增长,提前锁定未来。
亮点2、灵活规划:
交多少、交几年可灵活选择;根据财务状况,可按合同约定时间适时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保单质押贷款,可灵活使用。
亮点3、投保宽松:
宽松的核保条件,给客户舒适的投保体验,尽显尊贵身价,为家庭财富定向传承保驾护航。
亮点4、责任安心:
同时兼具双重功能。被保险人享有高额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障及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障,防范意外风险,让出行更安心。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 (1)实际交纳的保险费;(2)合同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后,缴费期内,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 (1)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比例;(2)合同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后,缴费期满,按以下三者之较大者给付: (1)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比例;(2)合同的现金价值;(3)有效保额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与“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确定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金额二者之和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人18-65周岁之间,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与上述“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确定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金额二者之和给付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承保年龄:28天-75岁
保险期间:终身,至85周岁
缴费期限:趸交/3/5/10/15/20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