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10种重疾1次赔付,18周岁前:给付2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18周岁(含)-75周岁: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75周岁(含)之后:给付13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早期危重疾病保险金 | 50种轻症最高五次赔付,每次赔付20%、25%、30%、30%、30%。 |
终末期疾病保险金 | 18周岁前:给付2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18周岁(含)-75周岁: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75周岁(含)之后:给付13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18周岁前:给付200%已交保费,合同终止;18周岁(含)-75周岁: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75周岁(含)之后:给付13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给付2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18周岁(含)-75周岁:给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75周岁(含)之后:给付13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
轻症豁免保险费 | 缴费期内确诊轻症,后续保费自动豁免。 |
投保人轻症、重疾、身故豁免保险费 | 缴费期内投保人发生轻症、重疾、身故,后续保费自动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