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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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领取频次为年领的,自生存保险金起始领取日起至年满90周岁,若被保险人在每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的,将在每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领取频次为月领的,自生存保险金起始领取日起至年满90周岁,若被保险人在每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的,将在每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4%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2.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投保人意外身故/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2.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未满66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