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幸福人生终身寿险优点:
身价稳增·资金安全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保险金额以每年3%递增,高额身价,尊贵体现。保单利益载明于合同,现金价值稳定增长,提前锁定未来,安享财富积累。
财富传承·精准掌控
可明确指定受益人、受益顺序及受益份额,避免财产纠纷,让您的财富传承更安全更省心。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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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照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之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照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对应的返还比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之后,且在交费期满日之后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照现金价值、已交保险费×对应的返还比例、有效保险金额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日至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和15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