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45-80周岁
保障期限: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按照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按照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可选责任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 按照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有医保报销100%,无医保报销95%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单次3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 意外伤害重症监护病房津贴保险金: 单次15天,累计不超过90天 意外伤害骨折及关节替换津贴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骨折或在就诊医院进行关节替换的,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使用救护车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约定的单次赔偿限额内承担给付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骨折及关节替换或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中华新生活意外伤害保险是一款专门为中老年人设计的意外险产品,支持45-80周岁的中老年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