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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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在所住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接受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且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住院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将按前一保险期间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年度免赔额约定继续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至被保险人办理出院手续。 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医院门诊接受合同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就诊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相应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1)门诊恶性肿瘤-重度治疗;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4)门诊手术。 3.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日(含)内,因与该次住院治疗相同原因而在就诊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并因该重大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一般医疗保险金金额达到一般医疗基本保险金额后,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1.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在所住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接受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且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住院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将按前一保险期间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年度免赔额约定继续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至被保险人办理出院手续。 2.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医院门诊接受合同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就诊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相应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1)门诊恶性肿瘤-重度治疗;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4)门诊手术。 3.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日(含)内,因与该次住院治疗相同原因而在就诊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