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现金价值"二者中的较大者赔付,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已满18周岁交费期内:按"已交保险费×给付比例"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现金价值"二者较大者赔付。给付比例分三档: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已满18周岁交费期满:按三者的最大值赔付:(1)已交保险费×给付比例;(2)基本保险金额×[(1+2.0%)^(n-1)](n为保单年度数);(3)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