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满前,已交保费×给付系数。
18周岁后,缴费期满后,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基本保险金额×(1+2%)(n-1),较大值。
其中,n为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
返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