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邮保安顺C款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必选部分和可选部分,必选部分为“一般意外伤害保 险责任”,可选部分为“特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和“意外骨折保险责任”。特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涵盖航空、轨道、客运汽车、轮船、出租汽车等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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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1. 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 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伤残并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等级之一的,保险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评定标准》表中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 |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1.您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1)航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2)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3)轮船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4)客运汽车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5)出租汽车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6)驾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7)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8)行人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9)非机动车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10)特定农用机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11)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12)公共场所火灾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2.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您所选特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特定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特定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上述特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约定的特定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该项特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特定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特定意外伤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上述特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约定的特定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伤残并达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等级之一的,保险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该项特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评定标准》表中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特定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骨折保险责任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为骨折,保险公司将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
意外骨折保险金=意外骨折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及系数表》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及系数表》中对应的系数。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 一次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