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等待期:30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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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保险金 |
包含:住院医疗费用、特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当累计给付的重度疾病医疗保险金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后,再按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重度疾病医疗保险金包含:重度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重度疾病特定门诊医疗费用、重度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
重度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
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每日住院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重度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重度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以200 日为限。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因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而发生的定位及制定放疗计划费用以及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实施费用。 |
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金 |
将按照传染病身故给付限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住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重度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度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或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