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中意福悦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日24时之前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将按以下两种情形中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的120%;
(2) 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交费期满日24时之后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将按以下两种情形中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的105%;
(2) 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或保险费支付方式发生变更,本条及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将做相应调整。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后的第3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含),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未满61周岁,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且未满99周岁,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则生存礼金给付终止。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当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中意附加智富锁两全保险(万能型)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2) (您已支付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 您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 累计已申请年金转换的金额)×100%。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按以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随即终止: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若被保险人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金额中较大者:
(1)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120%;
(2) (您已支付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 您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 累计已申请年金转换的金额)×120%。
在第一个保单年度之后,若被保险人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金额中较大者:
(1)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105%;
(2) (您已支付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 您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 累计已申请年金转换的金额)×105%。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满期当日账户价值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于交费期满日24时之前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将按以下两种情形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1) 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的120%;(2) 合同在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 值)。若交费期满日24时之后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将按以下两种情形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1)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的105%;(2) 合同在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 值)。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或保险费支付方式发生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将做相应 调整。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后的第3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含),将按以下方式给付生存保险金:(1)若未满61周岁,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照合同基 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2)若年满61周岁且未满99周岁,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若身 故,则生存礼金给付终止。 |
满期金 |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将按当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给付满期金,同时合同效 力终止。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主险--中意福悦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已满18周岁身故
|
交费期内
|
(已交保费×120%)或保单现金价值
|
交费期满
|
(已交保费×105%)或保单现金价值
|
|
未满18周岁身故
|
已交保费
|
|
生存金
|
保单生效第3年,未满61周岁
|
基本保额×10% (保单生效第三年至被保险人60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
已满61周岁,未满99周岁
|
基本保额×30% (61周岁至98周岁期间,每年领取一次) |
|
满期金
|
基已交保费
|
附加险--中意附加智富锁两全保险(万能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未满18周岁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或(已交保费-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已申请年金转换的金额)
|
|
已满18周岁身故
|
保单生效未满1年
|
(保单账户价值×120%)或(已交保费-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已申请年金转换的金额)×120%
|
保单生效已满1年
|
(保单账户价值×105%)或(已交保费-已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已申请年金转换的金额)×105%
|
|
满期金
|
保单账户价值
|
王先生52周岁,投保中意“福悦年年”综合保障计划,年交保费127556元,交费5年,基本保额6万元,保障至99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