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可从下列保险责任中选择一项或两项, 投保人所选择的保险责任将于保险单中载明,本公司将根据投保人的选择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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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若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且同时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我们将根据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的赔付标准给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若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且同时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我们将根据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的赔付标准给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一、投保资格: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职业工会等合法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符合参保资格的团体成员投保本合同。
二、参保资格:年龄在 18 周岁至 60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并已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始到本合同满期日的二十四时止, 并于保险单上载明。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
对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之一而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患有的既往疾病;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6.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保什么 | 保多少 |
一次性伤残救援补助金 | 约定金额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约定金额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未遵医嘱等;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投保前已患有既往疾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