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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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将向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本合同随即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11.5)(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将向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几项金额中的较大者,本合同随即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 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或保险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发生变更,本条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及现金价值”将做相应调整。 |
满期金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当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 | 未满18周岁 | 保单账户价值或(已交保费-已申请部分领取-已申请年金转金额) |
已满18周岁 | 保单账户价值×105%或(已交保费-已申请部分领取-已申请年金转金额×105%) | |
满期金 | 保单账户价值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