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被保险人身故时应由被保险人本人偿还的金融机构有效信用卡的未偿金额,本附加合同终止。
有关保险金给付的规定
(1)我们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以人民币2万元为限。
(2)我们依据本附加合同所给付的保险金仅限于被保险人所持有的金融机构有效信用卡未偿金额。信用卡未偿金额不包括信用卡提现额度,也不包括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3)保险金以人民币支付,不含利息。对于应以美元偿还的信用卡消费金额,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www.safe.gov.cn)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支付。如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未公布当日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则以身故之日之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第一个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布日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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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将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为身故时应由偿还的金融机构 有效信用卡的未偿金额,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本附加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有效信用卡未偿还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