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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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在旅行时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或乘坐电梯、自动扶梯时或在学校、医院发生火灾时遭受意外事故身故或不同程度的残疾,我们按基本保额的10%至100%给付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在旅行时不幸遭受意外事故身故或不同程度的残疾,我们按基本保额10%至100%给付保险金。 |
意外医药补偿保险金 | 若在旅行时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或乘坐电梯、自动扶梯时或在学校、医院发生火灾时遭受意外事故身故或不同程度的残疾,我们按基本保额的10%至100%给付保险金。 |
意外伤害损失失能保险金 | 若在旅行中因意外事故导致全残,每年将可得相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保险金,给付最长为5年。 |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主险-中意乐游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伤残 | 基本保额×人身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
意外身故 | 基本保额-已领取伤残金 |
附加险-中意附加旅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特定意外伤残 | 基本保额×人身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 |
特定意外身故 | 基本保额-已领取伤残金 |
附加险-中意附加旅行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医疗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 |
附加险-中意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全残收入补偿 |
基本保额 (每年领取一次直至领取满5年或身故)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自杀、自残、猝死、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等;牙齿修复、整形等;分娩、流产、椎间盘突出症等;因精神疾病导致的意外;参加高风险运动、从事高危职业等;细菌、病毒等感染;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