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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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年金 | 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领取大学教育金,每年在基本保险金额的基础上以10%的增幅至21周岁;在年满22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50%作为毕业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将按如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若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按直至身故时累计应付的合同保险费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 |
未成年身故返还 | 若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将返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在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2)直至身故时累计应付的合同保险费的100%。 |
承保年龄:30天-12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费;3年交;5年交;交至14周岁;交至17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满22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中意愿望树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中意附加愿望树少儿深造金两全保险(分红型)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主险-中意愿望树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大学教育金 | 18周岁 | 基本保额 |
19周岁 | 基本保额×110% | |
20周岁 | 基本保额×120% | |
21周岁 | 基本保额×130% | |
毕业金 | 基本保额×50% | |
身故 | 未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10% |
已满18周岁 | 10倍基本保额 | |
未成年身故返还 | 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 |
附加险-中意附加愿望树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高中教育金 |
基本保额 (15周岁至17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
身故 | 已交保费×10% |
未成年身故返还 | 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 |
附加险-中意附加愿望树少儿深造金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深造金 |
基本保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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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未满18周岁 | 已交保费×10% |
已满18周岁 | 2倍基本保额 | |
未成年身故返还 | 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