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的韵味,在于拥有与收获。今天的奋力拼搏,全为明天的舒适安逸,每个人都向往拥有幸福吉祥、丰裕富足的晚年生活。
中意祥裕行年金保险融合养老年金和长期保障两大特点,在保障终身幸福之余,让丰收的喜悦点缀您的尊贵人生。
产品特色:
从容规划,多种选择
您可选择在45周岁、50周岁、55周岁或60周岁开始每月领取年金,直至99周岁,从容规划您的退休生活。
长期保障,一生无忧
保障期限长至99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让您的晚年生活更舒适安心、高枕无忧。
按需选择 灵活应变
您可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附加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重大疾病收入保障保险、残废收入保障保险、豁免保险费等各种保障。一份保险合同,即可满足您的多种需要。
红利派发 份外惊喜
本保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投保人可分享本公司经营成果;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您可选择将红利存于本公司按复利累积生息、直接领取现金或抵缴保险费的其中一种方式,弹性方便。
保险利益:
年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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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被保险人每月按等值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期满(以较早者为准)。 |
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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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前身故,本公司将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1、累计已缴的本合同保费的110%;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期间身故,本公司将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1、累计已缴的本合同保费的110%扣除累计已领取的年金额后的余额;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豁免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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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60周岁前不幸发生合同约定的残废,则从确认残废后的首个保险费到期日开始,在残废持续期内可获豁免《中意祥裕行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保险费。 |
满期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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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年满99周岁,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在其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将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予本合同的投保人。 |
注明:本内容仅做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红利非保证。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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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1)若在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身故,将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合同随即终止: ① 累计已付的合同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的110%; ②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在领取年金期间身故,将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合同随即终止: ① 累计已付的合同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的110%扣除累计已领取的年金后的余额; ②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年金 | 若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将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每月按等值于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 给付年金, 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年金给付终止: (1)身故; (2)年满99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 |
全残豁免保费 | 若发生合同所约定的全残,在全残持续期内,将从被确认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 支付日开始豁免合同的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
满期金 |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
因下列原因之一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不论神志是否清醒,被保险人自保险单签发日起或最后复效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两年内自杀;
2.任何因战争、军事冲突、叛乱、骚乱、暴乱直接或间接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3.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的活动而导致身故,或被宣判死刑;
4.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5.核武器、核燃料或核废料所产生的核能辐射或污染;
6.被保险人自保险单签发日起或最后复效日起七年内(以较迟者为准)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任何艾滋病病毒(HIV)的变异病毒,并且因患艾滋病(AIDS)在此期间死亡。(艾滋病(AIDS)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如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感染该病毒)
因上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退保处理,退还被保险人死亡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承保年龄:30天—59周岁
保险期限:保障至99周岁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自残、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疾病、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年金 |
基本保额×1% (年金领取日起至身故或99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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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年金领取日前 |
(已交保费×110%)或基本保额 |
年金领取期间 | (已交保费×110%-已领取年金)或基本保额 | |
全残豁免 | 免交剩余各期保费 | |
满期金 | 基本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