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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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生存保险金的领取方式分为“方式一”和“方式二”,客户需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具体的领取方式和金额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
特别关爱保险金 |
特别关爱保险金的给付根据生存保险金的领取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方式一:如果被保险人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当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的7.5%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关爱保险金。 方式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第10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当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的15%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关爱保险金。 |
年金 |
年金的领取频次为按年领取。年金的开始领取日根据选择的领取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方式一:年金开始领取日为第6个保单周年日。
方式二:年金开始领取日为第11个保单周年日。 自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如果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照当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扣除按照合同约定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之后的余额。
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不包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