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或者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含第3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保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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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残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或者自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含第3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保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
如果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身故或全残,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活动、生化武器、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将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您。
投保年龄:2-28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