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快速收益,实现财富短期内快速稳健收益;
满期返本,保证您的资产安全无忧;
期限灵活,长中短期多种计划,可按需求规划储值方案;
优势分红,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复利生息,生存金、红利可复利滚存,收益更高;
年金转换,期满可选择将未领资金转换年金,满足教育、养老等多样化的资金需求;
随心搭配,还可搭配豁免、医疗等多种附加保障,储值收益又可增添保障。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至保险期间届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每年领取生存保险金=10%×该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身故/全残保险金=105%×已缴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您已经缴纳的全部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您已经缴纳的合同全部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您已经缴纳的合同全部保险费的105%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含),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生存,我们将按该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如果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您已经缴纳的合同的全部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合同有效期内的利益及保障演示如下:
单位:元
保单年度
|
年末已达年龄
|
当年度保险费
|
累计保险费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当年度生存保险金
|
累积生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现金价值
|
当年度红利
|
累积红利
|
||||
低
|
中
|
高
|
低
|
中
|
高
|
|||||||||
1
|
31
|
45,919.5
|
45,919.5
|
48,215
|
-
|
-
|
-
|
20,005
|
185
|
370
|
735
|
185
|
370
|
735
|
2
|
32
|
45,919.5
|
91,839.0
|
96,431
|
-
|
-
|
-
|
48,095
|
380
|
765
|
1,530
|
571
|
1,146
|
2,287
|
3
责任免除
如果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第2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您。发生上述第3 种至第7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您。 投保须知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 天(含)的犹豫期。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该保险期间根据您的选择并经我们同意,可以为10 年、20 年或30 年。
投保年龄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 岁(出生满30 天)至65 周岁。 谁能保
0-65周岁
保哪些
不保哪些
多少钱
李女士,30周岁,外企公司职员,年收入20万左右,生活富足。投保“中英人寿优品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每年只需付出45,919.5元的保险费,连续缴费10年,便可在35周岁至49周岁期间,每年领取5,000元,在50周岁当年领取459,195元的养老补充。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同类产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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