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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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未成年身故: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或已交保险费中的较大者给付。 成年身故(交费期内):除现金价值外,还按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根据年龄不同,比例为120%-160%)给付。 成年身故(交费期后):给付当年度保险金额、现金价值或已交保险费乘以相应比例中的最大者。当年度保险金额逐年递增2%。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导致身故,且在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前,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将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作为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累计给付限额为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