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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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前(不含 18 周岁生日当天)身故,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含 18 周岁生日当天)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乘以下列相应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相应比例: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不含)160%;已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不含)140%;已满61周岁(含)120% |
满期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对于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仅给付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