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养老年金 |
(1)方案一 1)按年领取: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如果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结束时仍生存,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至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后的第19个保单周年日(含),合计领取20期。 2)按月领取: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如果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月日结束时仍生存,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0.085给付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至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后的第239个保单周月日(含),合计领取240期。 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向养老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养老年金保证领取额度扣除已领取养老年金后的余额,合同终止。 合同的养老年金保证领取额度为:1)按年领取:20×基本保险金额;2)按月领取:20×12×基本保险金额×0.085。 自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届满之日(不含)起,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合同将不再享有变更基本保险金额、保单贷款、保险费的自动垫交的权益。 (2)方案二 1)按年领取: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如果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结束时仍生存,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2)按月领取: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如果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月日结束时仍生存,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0.085给付养老年金。 (3)方案三 1)按年领取: 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如果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结束时仍生存,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如果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结束时仍生存,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如果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结束时仍生存,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养老年金。 2)按月领取: 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如果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月日结束时仍生存,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0.08 |
身故保险金 |
(1)方案一 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身故,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2)方案二 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身故,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后身故,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扣减累计已领取养老年金后的余额,合同终止。 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扣减累计已领取养老年金后的余额小于等于0,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3)方案三 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身故,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后身故,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扣减累计已领取养老年金后的余额。 |